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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买卖合约 · 7 分钟

缺陷责任期(DLP)详解:新推盘买家的HDA购房保障指南

了解《房屋发展法令》下法定的24个月缺陷责任期(DLP)、赋予你实质谈判筹码的5%代管保证金、迟延交房的LAD罚款,以及DLP结束后你实际还能提出缺陷索赔的期限。

Quick answers

快速结论

先看重点,再慢慢读完整文章。

快速重点是什么?

《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HDA)是马来西亚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核心法律,其法定买卖合约模板——适用于有地物业的附表G(Schedule G)与适用于分层物业的附表H(Schedule H)——均设有相同的24个日历月缺陷责任期(DLP),自空置移交之日起算,尽管部分资料错误地宣称分层物业享有36个月的期限,而实际上'36个月'这一数字,指的是建筑交付时限,而非缺陷责任期。若发展商延迟交房,须支付按购买价10%年利率计算的迟延赔偿金(LAD),依据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计算须从缴付订金之日起算,而非从签署买卖合约之日起算。发展商须从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代管保证金,并分两次各释放2.5%——分别在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为买家争取修复缺陷提供了实质的谈判筹码。即便DLP已届满,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买家一般仍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之日起算)的时间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

Lewis verdict

在与任何人争论之前,先把'36个月与24个月'这一常见混淆理清楚:无论你购买的是有地物业还是分层物业,缺陷保修期都是24个月,没有例外。收到空置移交通知的那一刻起,务必先聘请一位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检查,再动手进行任何装修,因为若先装修,可能会使保修失效,等于白白放弃了你唯一真正的谈判筹码。谨记这5%的代管保证金,正是你在DLP期间对发展商的财务筹码;须紧盯两个释放日期——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并确保你已通报的任何缺陷,在这些款项释放前真正获得处理,因为一旦发展商拿到全部款项,其修复问题的动力便会大幅下降。此外,若你在24个月DLP名义上已经结束后,才发现严重的潜在缺陷,也并非完全无计可施;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你仍可能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起算)的时间提出索赔,因此不要以为'DLP结束'就等于'无法追索',它只是意味着须走一条不同、也更为艰难的法律途径。

买家下一步是什么?

在收到空置移交通知后、动工装修之前,先聘请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检查,紧盯5%代管保证金两次各2.5%的释放日期,并确保已通报的缺陷在释放前获得修复,确认无论是有地还是分层物业,DLP均为24个月,并谨记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你仍可能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起算)的时间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

Quick summary

快速结论

先看重点,再慢慢读完整文章。

适合谁即将迎来空置移交的新推盘买家、对'36个月对24个月'DLP误解感到困惑的任何人,以及希望了解自己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发展商拥有哪些财务筹码的买家。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法定框架本身确实具有保障作用,但若买家跳过装修前的检测、错过代管保证金释放的时间点,或误以为DLP届满后便无法追索,可能会丧失真正的谈判筹码,极少数情况下甚至丧失有效的索赔权。
Lewis verdict在与任何人争论之前,先把'36个月与24个月'这一常见混淆理清楚:无论你购买的是有地物业还是分层物业,缺陷保修期都是24个月,没有例外。收到空置移交通知的那一刻起,务必先聘请一位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检查,再动手进行任何装修,因为若先装修,可能会使保修失效,等于白白放弃了你唯一真正的谈判筹码。谨记这5%的代管保证金,正是你在DLP期间对发展商的财务筹码;须紧盯两个释放日期——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并确保你已通报的任何缺陷,在这些款项释放前真正获得处理,因为一旦发展商拿到全部款项,其修复问题的动力便会大幅下降。此外,若你在24个月DLP名义上已经结束后,才发现严重的潜在缺陷,也并非完全无计可施;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你仍可能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起算)的时间提出索赔,因此不要以为'DLP结束'就等于'无法追索',它只是意味着须走一条不同、也更为艰难的法律途径。
买家行动在收到空置移交通知后、动工装修之前,先聘请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检查,紧盯5%代管保证金两次各2.5%的释放日期,并确保已通报的缺陷在释放前获得修复,确认无论是有地还是分层物业,DLP均为24个月,并谨记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你仍可能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起算)的时间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

HDA:马来西亚买家保障的核心法律

《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HDA)是马来西亚房地产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核心,联邦法院曾多次确认其属于一部专门用以保护交易中较弱一方——即买家——权益的社会立法。《1989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条例》规定了两份标准化、不可协商的买卖合约模板:适用于个别地契有地物业的附表G(Schedule G),以及适用于分层地契物业的附表H(Schedule H),发展商依法不得更改、删减,或以任何方式规避这些法定合约中的买家保障条款。正是这种标准化,才使买家无论面对哪一家发展商,都能获得一套可预期、且具法律强制力的权利保障。

24个月而非36个月:厘清最常见的DLP误解

尽管部分行业出版物声称分层地契物业享有更长的36个月缺陷责任期,但实际上,无论是附表G还是附表H物业,法定的缺陷责任期(DLP)均严格规定为自空置移交之日起24个日历月,有地与分层物业完全相同。部分资料所引用的'36个月'一说,实际上指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件事:那是发展商自签署买卖合约起,交付分层地契物业空置移交所获准许的法定建筑与交付时限,相较之下,有地个别地契住宅的建筑时限则为24个月。混淆这两者,可能导致买家误以为自己有比实际更长的时间可通报缺陷,因此若有任何不确定之处,值得直接与你的律师核实这一区别。

延迟交房的罚款与5%代管保证金

若发展商未能按期完成建筑或交付,须依合约承担迟延赔偿金(Liquidated Ascertained Damages,简称LAD),按购买价每年10%的比例逐日计算,自建筑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买家实际获得空置移交之日为止。联邦法院一项重要裁决认定,在计算LAD时,起算点应为买家缴付订金或订购费之日,而非正式签署买卖合约之日,因为依据条例第11(2)条,在签署买卖合约前收取订金本身即属违法,发展商不得利用自身这一违法的提前收费行为,来减少自身的LAD责任。此外,法定买卖合约会从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代管保证金,由发展商的律师以信托形式代管,并分两次各释放2.5%——第一次在空置移交后8个月,第二次则在24个月DLP正式届满之时——为买家争取在发展商拿到全部款项之前,促使缺陷获得修复的实质财务筹码。

执法机制、空置移交要求,以及DLP届满后你的权利

对于分层项目,发展商须向马来西亚测量与地图局(JUPEM)申请建议分层图证书(CPSP),并在获发该证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个别分层地契,依据《2013年地契法令》,地契理应与空置移交同步过户予买家。若发展商未能修复公共产业的缺陷,JMB或MC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Strata Management Tribunal)提出申索,或向建筑事务专员(Commissioner of Buildings)投诉,后者持有一笔不低于建筑成本0.5%或50,000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现金存款或银行担保,若发展商未采取行动,可没收该笔款项用于资助维修。空置移交本身,唯有在覆盖整栋建筑的完整完工与合规证书(CCC)之下才能合法交付,而不能仅凭针对单一座楼的局部CCC交付,联邦法院已就此作出确认。24个月DLP届满后,买家仍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因为依据《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合约索赔的标准时效期为自空置移交之日起6年,这意味着建筑缺陷索赔,唯有在这六年期限届满后,才会被永久性地排除在时效之外,无论该缺陷实际是何时被发现的。

买家检查清单

《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HDA)是马来西亚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核心法律,其法定买卖合约模板——适用于有地物业的附表G(Schedule G)与适用于分层物业的附表H(Schedule H)——均设有相同的24个日历月缺陷责任期(DLP),自空置移交之日起算,尽管部分资料错误地宣称分层物业享有36个月的期限,而实际上'36个月'这一数字,指的是建筑交付时限,而非缺陷责任期。若发展商延迟交房,须支付按购买价10%年利率计算的迟延赔偿金(LAD),依据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计算须从缴付订金之日起算,而非从签署买卖合约之日起算。发展商须从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代管保证金,并分两次各释放2.5%——分别在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为买家争取修复缺陷提供了实质的谈判筹码。即便DLP已届满,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买家一般仍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之日起算)的时间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

1确认你的缺陷责任期为自空置移交起24个日历月,无论你购买的是有地物业(附表G)还是分层物业(附表H)。
2在动工装修前,先聘请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完整的缺陷评估报告,因为若先装修,可能会使保修失效。
3紧盯5%代管保证金的两次释放日期——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并确保已通报的缺陷,在每次释放前均获得修复。
4若项目延迟交付,须依据联邦法院的裁决,核实LAD是从你缴付订金之日起算,而非从签署买卖合约之日起算。
5谨记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DLP届满后,你仍可能有长达6年(自空置移交起算)的时间可提出潜在缺陷索赔。

常见问题

分层物业(公寓)是否真的享有36个月的缺陷责任期,而非24个月?

不是的,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附表G(有地)与附表H(分层)物业,均享有相同的法定24个月DLP,自空置移交之日起算。部分资料所引用的'36个月'一说,实际上指的是发展商在分层项目中获准的建筑与交付时限,而非缺陷保修期限。

若我在24个月DLP已经结束后,才发现严重缺陷,会怎样?

你并非完全无计可施。依据《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合约索赔的标准时效期为自空置移交起6年,因此你仍有可能提出潜在缺陷索赔,不过相较于在DLP期间内直接通报缺陷,这是一条更为艰难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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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你的缺陷责任期为自空置移交起24个日历月,无论你购买的是有地物业(附表G)还是分层物业(附表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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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工装修前,先聘请持证建筑检测师完成完整的缺陷评估报告,因为若先装修,可能会使保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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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5%代管保证金的两次释放日期——空置移交后8个月,以及DLP届满之时——并确保已通报的缺陷,在每次释放前均获得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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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延迟交付,须依据联邦法院的裁决,核实LAD是从你缴付订金之日起算,而非从签署买卖合约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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