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產權與物業管理
管理費到底怎麼算出來的:是「份額單位」,不是你以為的面積
在馬來西亞,管理費依據 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按「份額單位」分攤,不是按面積——第 8(1) 條把計算方式指向附表一,而第 12(3)、25(3) 和 60(3) 條分別管著發展商期、JMB 期和 MC 期。本文教你看懂自己那張賬單,以及什麼情況下收不同費率是合法的。
Quick summary
快速總結
適合誰
風險等級
買家行動
| 適合誰 | 對自己繳的費用有疑問的業主,以及在下訂之前想算清楚高樓持有成本的買家。 |
|---|---|
| 風險等級 | 中 |
| 買家行動 | 把你的樓盤名稱、目前繳的管理費,以及你正在糾結的問題發給 Lewis,他會告訴你該先查什麼。 |
這件事到底花你多少錢
本文要處理的是:大多數業主以為管理費=面積×費率。法令規定的是份額單位,這就是為什麼同樣大小的兩間單位繳的錢不一樣。 管理費是唯一一筆永遠不會停、也永遠不會出現在樓盤宣傳冊負擔能力表裡的持有成本。
算的是份額單位,不是平方尺
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第 8(1) 條規定,「已分配份額單位」依據附表一的公式計算。這個公式考慮的不只是面積,還包括單位類型,以及在綜合項目裡建築物內不同的用途。這就是為什麼同樣 1,000 平方尺的兩個單位,份額單位可能略有不同;也是為什麼裙樓的商鋪算出來的數字會差很遠。知道了份額單位之後,算式很簡單:管理費 = 份額單位 × 每份額單位費率。業主們吵來吵去,實質上都是在吵這兩個數字裡的某一個。
同一條規則,跟著樓宇走過三個管理階段
法令在樓宇生命週期的每個階段都重複了這條分攤規則。發展商管理期間,管理費按已分配份額單位比例分攤(第 12(3) 條)。共管機構(JMB)接手後,同樣規則適用(第 25(3) 條)。在管理機構第一次常年大會之前的發展商初步管理期,管理費按分配給各單位的份額單位計算。管理機構成立後,則按各單位或臨時區塊的份額單位或臨時份額單位計算。這個一致性很重要:換了管理主體,不構成更改分攤基礎的合法理由,能改的只有費率。
什麼情況下收不同費率是合法的,什麼情況下不是
在發展商期和 JMB 期,沒有差別對待的空間。第 12(3) 和 25(3) 條要求管理費必須與已分配份額單位成比例,也就是說:不論單位類型,每份額單位適用同一個費率。只有在管理機構成立之後,第 60(3)(b) 條才允許對「用途顯著不同」的單位訂定不同費率——最典型的就是同一個發展項目裡的住宅單位與商業店鋪。如果你們樓還在 JMB 階段,而你每份額單位的費率跟鄰居不一樣,這件事值得書面提出來問。
誰定費率,以及誰可以推翻它
發展商管理期間,費率由發展商決定——但不滿意的買家可以向建築物專員(COB)申請複核,專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這條救濟途徑之所以存在,正是因為收費的人和定價的人是同一個。JMB 期間,費率由共管機構在大會上決定;MC 期間,由管理機構在大會上決定。所以從交房移交那一刻起,費率就是由一場你有權出席的會議投票決定的——這也是為什麼常年大會不是可去可不去的聯誼活動。
拿你自己那棟樓核對一遍
在依據本文任何內容行動之前,先向管理層索取最新的審計賬目、目前每份額單位的收費率和儲備金餘額。費率和樓宇成本因樓而異,但法定框架不會變。
買家檢查清單
你的管理費 = 你的份額單位 × 每份額單位的費率。份額單位由附表一的公式算出(第 8(1) 條),所以面積只是其中一個輸入變量。在發展商期和 JMB 期,每份額單位的費率必須對所有單位一致;只有管理機構(MC)可以訂不同費率,而且僅限用途顯著不同的單位(第 60(3)(b)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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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向管理層書面索取你的「已分配份額單位」數字,而不是你的平方尺。 |
|---|---|
| 2 | 用總管理費除以總份額單位,算出每份額單位費率,再拿自己的賬單核對。 |
| 3 | 如果樓宇還在發展商或 JMB 管理階段,確認每個單位適用的是同一個每份額單位費率。 |
| 4 | 如果商業店鋪適用不同費率,確認管理機構(MC)已經成立,而且這個決定是在大會上通過的。 |
| 5 | 如果還在發展商管理期而費率看起來不對,請向建築物專員申請複核,不要直接拒繳。 |
常見問題
管理費是按我的面積算的嗎?
不是直接按面積。第 8(1) 條規定「已分配份額單位」依據 757 法令附表一的公式計算,考慮的因素不只面積。你的管理費是份額單位乘以每份額單位費率。
鄰居的單位跟我一樣大,繳的卻比我少,這合法嗎?
要看你們樓處在哪個階段。發展商期和 JMB 期,第 12(3) 和 25(3) 條要求所有單位適用統一的每份額單位費率。管理機構成立後,第 60(3)(b) 條才允許對用途顯著不同的單位訂不同費率。同樣用途、同樣大小卻收費不同,值得書面提出來。
發展商定的管理費,我可以質疑嗎?
可以。對發展商管理期間所定收費不滿意的買家,可以向建築物專員申請複核,由專員審核費率,其決定為最終決定。
交房移交之後,費率由誰決定?
JMB 期間由共管機構決定,MC 期間由管理機構決定——兩種情況都是在大會上作出決議,而每一位業主都有權出席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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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同新聞放在同一個買房框架裡看。
儲備金到底是什麼:它用來做什麼、每月進多少、誰有權動用
儲備金是法定的資本性儲備,依據 757 法令第 12(4)、25(4)、52(3)、61(3) 和 68(3) 條,最低為管理費的 10%。它只能用在資本性項目上——粉刷、更換裝置、提升共用產業——大會可以調高比率,但永遠不能低於 10%。
Lewis 總結
買任何高樓之前先問兩個問題:儲備金餘額多少,電梯、屋頂和外牆油漆上一次做是什麼時候。如果餘額很小而這些項目都很舊,那筆缺口遲早會以特別攤派的形式落到你頭上——只是哪一年的問題。
不交管理費,真正會發生什麼:從催繳信到產業被扣押的完整鏈條
停繳管理費觸發的是一套法定程序,不是談判:JMB 發出 Form 11 通知(第 34(1) 條)或管理機構發出 Form 20(第 78(1) 條),給你不少於 14 天;利息上限為年利率 10%;接下來是債務索償、對你動產的扣押令,或者刑事檢控。
Lewis 總結
拒繳管理費是唯一一種註定無效的抗議方式,因為欠費同時會取消你進管委會和投票的資格——而那恰恰是你要用來解決問題的兩個槓桿。先繳、保留異議,然後去仲裁庭或常年大會上爭——在那裡你還有身份。
欠管理費,管理層可以斷你的水、鎖你的水錶、不讓你搭電梯嗎?
757 法令和 2015 年條例都沒有賦予管理主體因欠費而切斷單位水電的明文權力。條例允許的是:依附加細則第 6(5) 條暫停共用設施與服務,以及依第 6(4) 條停用你的門禁卡,重新啟用費不得超過 RM50。
Lewis 總結
吵之前先分清楚。停用門禁卡和暫停設施是合法的,管理層也會用;切斷水電則沒有明文的法定依據,值得馬上書面質疑。但無論哪一種,先把欠費繳清——賬目一清,這裡所有的手段都立刻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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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管理層書面索取你的「已分配份額單位」數字,而不是你的平方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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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總管理費除以總份額單位,算出每份額單位費率,再拿自己的賬單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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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宇還在發展商或 JMB 管理階段,確認每個單位適用的是同一個每份額單位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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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業店鋪適用不同費率,確認管理機構(MC)已經成立,而且這個決定是在大會上通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