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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產權與物業管理

不交管理費,真正會發生什麼:從催繳信到產業被扣押的完整鏈條

停繳管理費觸發的是一套法定程序,不是談判:JMB 發出 Form 11 通知(第 34(1) 條)或管理機構發出 Form 20(第 78(1) 條),給你不少於 14 天;利息上限為年利率 10%;接下來是債務索償、對你動產的扣押令,或者刑事檢控。

Quick summary

快速總結

適合誰

對自己繳的費用有疑問的業主,以及在下訂之前想算清楚高樓持有成本的買家。

風險等級

買家行動

把你的樓盤名稱、目前繳的管理費,以及你正在糾結的問題發給 Lewis,他會告訴你該先查什麼。

賬單上那個數字

本文要處理的是:整個升級過程是法定的,終點是你的產業,不是一封警告信。決定拒繳之前,先搞清楚順序。 業主為管理費吵個不停,而大部分爭議在法定依據擺上桌之後就消失了。

讓時鐘開始走的那份通知

在書面通知送達之前,法律上什麼都還沒發生,而法令規定了用哪一份。共管機構(JMB)依第 34(1) 條送達 Form 11。管理機構或子管理機構依第 78(1) 條送達 Form 20。兩者都必須給業主自送達之日起不少於 14 天的繳款期。這份表格和這個日期,後面會很關鍵:如果通知沒有妥善送達就採取執行行動,出問題的是那個執行行動本身。把信封留著、記下日期,並核對表格編號是否對應你們樓實際的管理主體類型。

利息上限是年利率 10%

法令把逾期繳款可收取的利息上限定為年利率 10%。發展商管理期依第 12(6) 和 52(5) 條按日計算;共管機構期依第 25(6)(b) 條;管理機構期依第 60(3)(c) 條。如果一棟樓按更高的利率向你計息,或者用法令沒有規定的方式計複利,那部分是它執行不了的。在你接受一個欠款數字之前,先拿賬單上的利率跟這個上限對一下。

三條執行途徑,而且不必按順序走

14 天期限一過,管理主體可以採取三條途徑中的任何一條。第一,向有管轄權的法庭或分層管理仲裁庭提出索償,把欠款當作債務追討——JMB 依第 34(2) 條,MC 依第 78(2) 條。第二,以宣誓書向建築物專員申請扣押令,據此查封並拍賣你的動產——JMB 依第 35(1) 條,MC 依第 79(1) 條。第三,提出檢控:無合理理由不遵守通知即屬犯罪,可處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依第 34(3) 或 78(3) 條。業主往往以為這三步會按順序升級。並不會——管理主體可以直接申請扣押令。

欠費期間,你的日常生活會發生什麼

在追討之外,2015 年條例附表三的法定附加細則還對「欠費者」附加了後果——欠費者的定義是:收到通知後 14 天內未全額繳清管理費或儲備金供款的業主。依據第 6(5) 條規則,管理主體可以停止或暫停你使用共用設施和共用服務,包括共用產業中指定給你使用的停車位。依據第 6(4) 條規則,14 天期限一過,它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用你的門禁卡、感應扣或遙控器;你繳清之後,可收取不超過 RM50 的重新啟用費;在停用期間,每次你需要協助進出大樓時,它可以要求你在欠費者登記簿上簽名。這些限制會延伸到你的家人、租客、承租人和使用人身上——這就是為什麼房東欠費,最後會影響到一個租金已經全額繳清的租客。

拿你自己那棟樓核對一遍

在依據本文任何內容行動之前,先向管理層索取最新的審計賬目、目前每份額單位的收費率和儲備金餘額。費率和樓宇成本因樓而異,但法定框架不會變。

買家檢查清單

這條鏈條是:Form 11 或 Form 20 通知,給不少於 14 天繳清;年利率 10% 的利息;然後是三種救濟手段任選——在法庭或分層管理仲裁庭提出債務索償(第 34(2)/78(2) 條)、以宣誓書向建築物專員申請扣押令查封並拍賣你的動產(第 35(1)/79(1) 條),或者刑事檢控,可處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第 34(3)/78(3) 條)。

1

確認你收到的是 Form 11 還是 Form 20,以及它是否對應你們樓的管理主體類型。

2

從送達之日起數 14 天,不是從信上印的日期起算。

3

按年利率 10% 自己重算一次利息,跟賬單上的數字對照。

4

如果你爭議的是收費本身,先繳款並保留異議,然後去仲裁庭——欠費會剝奪你的投票權和進管委會的資格。

5

如果你是租客,簽約前先問房東有沒有欠費——附加細則的限制會延伸到使用人身上。

常見問題

收到催繳通知後我有多長時間?

自通知送達之日起不少於 14 天——JMB 依第 34(1) 條用 Form 11,管理機構依第 78(1) 條用 Form 20。

他們最多可以收我多少利息?

上限是年利率 10%。依據分別是:發展商管理期第 12(6) 和 52(5) 條(按日計算)、JMB 期第 25(6)(b) 條、管理機構期第 60(3)(c) 條。

他們真的可以查封我的傢俱嗎?

可以。以宣誓書向建築物專員申請後,可以簽發扣押令,據此查封並拍賣你的動產——JMB 依第 35(1) 條,管理機構依第 79(1) 條。

不繳管理費算刑事罪嗎?

無合理理由不遵守通知即屬犯罪,可處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JMB 依第 34(3) 條,管理機構依第 78(3) 條。

Lewis Chong REN 69566

Lewis Chong

REN 69566 · IQI Global

吉隆坡、新山與檳城房地產顧問,協助買家做出數據驅動的買房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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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到底怎麼算出來的:是「份額單位」,不是你以為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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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之前先分清楚。停用門禁卡和暫停設施是合法的,管理層也會用;切斷水電則沒有明文的法定依據,值得馬上書面質疑。但無論哪一種,先把欠費繳清——賬目一清,這裡所有的手段都立刻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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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送達之日起數 14 天,不是從信上印的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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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利率 10% 自己重算一次利息,跟賬單上的數字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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