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與業權
Geran、HS(D)、HS(M)、PN:看懂你手上那份地契文件
馬來西亞地契常標註 Geran、HS(D)、HS(M) 與 PN 等代號。這些縮寫依據《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界定了簽發機構、測量狀態與法定保有權類別。
Quick summary
快速總結
適合誰
風險等級
買家行動
| 適合誰 | 需要看懂地契文件到底寫了什麼的業主與買家 |
|---|---|
| 風險等級 | 中 |
| 買家行動 | 把房地產資料、地契上名字的持有方式,以及你正在糾結的問題發給 Lewis,他會告訴你該先查什麼。 |
買家往往太遲才發現的那一段
本文要處理的是:馬來西亞地契上每一個代號代表什麼,以及它是哪個單位簽發的 大多數地契問題,爭的不是公不公平,而是「某人以為自己擁有什麼」和「登記簿寫他擁有什麼」之間的落差。
行政管轄劃分:土地註冊處與縣土地局
《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設立了兩個不同的土地登記行政層級。註冊處地契(Hakmilik Pejabat Pendaftar)由設在州土地與礦物局的土地註冊官主管,通常管轄市鎮、鄉鎮土地、超過特定法定面積的鄉郊土地或分層地契。土地局地契(Hakmilik Pejabat Tanah)則由各縣土地局的土地行政官管轄,主要涉及巫金(Mukim)轄區內的鄉郊土地。弄清楚是哪一個機構保存登記冊,決定了所有呈交、查冊與過戶登記必須在何處辦理。
Geran、Geran Mukim、PN 與 PM:最終地契代號解讀
當土地完成了完整的地籍測量後,便會簽發最終正式地契。對於依第76條永久批給的土地(永久地契),若由註冊處主管,地契抬頭為 Geran;若由縣土地局主管,則稱為 Geran Mukim。對於依第76條批給期限不超過99年的土地(租賃地契),註冊處簽發的稱為州租賃地契 Pajakan Negeri(PN),土地局簽發的則稱為巫金租賃地契 Pajakan Mukim(PM)。這四種代號均代表依據第42(1)(a)條完成測量並正式確立的最終地契。
HS(D) 與 HS(M):臨時地契與測量狀態
當土地已經批給但測量與圖測局(JUPEM)尚未完成最終邊界測量時,法律規定簽發臨時地契(Hakmilik Sementara)。HS(D) 代表 Hakmilik Sementara (Daftar),即土地註冊處登記的臨時地契;HS(M) 代表 Hakmilik Sementara (Mukim),即縣土地局登記的臨時地契。雖然這兩種地契上註明的土地面積與邊界屬於臨時性質,但它們均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完全可以辦理各項法定產權交易登記。
查閱法定批註:第121-122條土地類別與第120條明文條件
在地契代號下方,是該土地批給的核心實質內容。依據第121至122條,每份地契都會明確註明土地用途類別:農業、建築或工業。一份標明為農業用途的 Geran 地契,若未經第124條正式變更,絕不可用於興建住宅。此外,依據第120條,州當局會批註具體明文條件,例如建築完工期限或具體商業限制,這些條件依據第105條將對土地業主產生持續約束力。
第104條下的利益限制:任何地契上最致命的一行字
無論手上的地契是 Geran、PN、HS(D) 還是 HS(M),地契上的「利益限制」一欄決定了該物業的流通性。依據第104條,所有利益限制均隨土地轉移並約束當前業主。最常見的限制批註是「本土地未經州當局書面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或押記」。很多自詡持有最終 Geran 永久地契的買家,往往在簽約後才驚覺該地契附帶嚴格利益限制,必須先耗費數月申請州當局許可,才能正式登記 14A 號表格過戶。
拿你自己的情況核對一遍
在你依據本文做任何決定之前,先針對自己那份地契做一次土地檢索(land search)。在土地局做檢索(或透過律師做),會顯示登記業主、地契年限與到期日、土地用途類別、明文條件與利益限制,以及目前掛在地契上的每一筆押記、留置權與凍結令。那張打印件才是事實,其餘都只是別人的記憶。
買家檢查清單
馬來西亞半島的每一份地契都源於《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第42(1)(a)條與第76條下的法定批給。Geran 與 Geran Mukim 代表永久地契的最終正式地契;PN(Pajakan Negeri)與 PM(Pajakan Mukim)代表租賃地契的最終正式地契。HS(D) 與 HS(M) 則分別是土地註冊處與縣土地局在完成最終測量前簽發的臨時地契。更關鍵的是,所有地契均受第120條與第104條註明的明文條件與利益限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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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查看地契抬頭,確認是註冊處地契(Geran、PN、HS(D))還是土地局地契(Geran Mukim、PM、HS(M))。 |
|---|---|
| 2 | 確認土地所有權屬於永久批給,還是依據第76條不超過99年的定期批給。 |
| 3 | 核查地契屬於尚待最終測量的臨時地契(HS),還是已完成測量的最終地契(Geran/PN)。 |
| 4 | 檢視依據第121至122條登記的法定土地用途類別(農業、建築或工業)。 |
| 5 | 仔細研讀依據第120條批註並根據第104條隨土地轉移的所有明文條件與利益限制。 |
常見問題
Geran 與 Geran Mukim 的實際差別是什麼?
兩者都是依《國家土地法典》第76條永久批給的永久正式地契。Geran 由州土地註冊處(Pejabat Pendaftar)登記管轄,而 Geran Mukim 則由縣土地局(Pejabat Tanah)登記管轄。
地契上的 PN 是否代表州當局簽發的租賃地契?
是的。PN 代表 Pajakan Negeri(州租賃地契),即依第76條以不超過99年期限批給並在州土地註冊處登記的租賃地契最終正式地契。
業主可以買賣或抵押登記在 HS(D) 下的房地產嗎?
可以。HS(D) 是在《國家土地法典》下享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臨時地契,在完成最終測量前,完全可以合法登記轉讓、銀行押記與凍結令。
地契上註明受第104條約束的利益限制是什麼意思?
依據第104條,所有利益限制均隨土地轉移並約束歷任業主。這意味著地契上註明的任何法定限制(例如轉讓必須獲得州當局同意)對所有後續買家均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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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同新聞放在同一個買房框架裡看。
永久地契 vs 租賃地契:真正的差別在哪,哪些其實沒差
買家往往把永久地契與租賃地契看作非黑即白的對立面。但在《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下,兩者都是州當局的批給,同樣受到第120條與第104條下的明文條件與利益限制約束。
Lewis 總結
千萬不要只看宣傳單上寫著永久地契還是租賃地契就做決定。務必先調閱一份土地查冊,檢查第120條下注明的明文條件與利益限制。一份附帶嚴格利益限制、轉讓必須獲得州當局同意的永久地契,交易耗時可能比沒有任何轉讓限制的租賃地契還要長。
你的 99 年地契正在倒數:續期、地價補價,以及它對轉售的影響
當99年租賃地契年限逐漸減少,銀行貸款收緊,轉售價值亦受影響。續期必須依據《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第124條向相關州當局申請,各州補價與政策均由該州自行設定。
Lewis 總結
在規劃地契續期時,切勿輕信網絡上的試算工具或道聽途說的補價公式。《國家土地法典》第124條明確將批准變更及釐定補價的權力賦予州當局。請直接向你的縣土地局(PDT)或州土地與礦物局(PTG)查詢你所在州屬適用的實際審核準則與補價規定。
為什麼你的地契還寫著 HS(D):臨時地契、正式地契,以及中間那段等待
許多房地產在等待最終地籍測量期間,往往持有臨時地契(HS(D) 或 HS(M))長達數年。《國家土地法典》(第828號法令,2020年修訂版)賦予臨時地契完全合法的交易與過戶效力。
Lewis 總結
如果你的地契寫著 HS(D) 或 HS(M) 而不是 Geran,不必驚慌。臨時地契絕不是瑕疵地契,也不是二等產權;你可以像對待最終地契一樣正常買賣、抵押或申請凍結令。轉換為最終地契純粹是土地局與測繪局之間的地籍測量行政流程,無須業主自行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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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地契抬頭,確認是註冊處地契(Geran、PN、HS(D))還是土地局地契(Geran Mukim、PM、H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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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土地所有權屬於永久批給,還是依據第76條不超過99年的定期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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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地契屬於尚待最終測量的臨時地契(HS),還是已完成測量的最終地契(Geran/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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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依據第121至122條登記的法定土地用途類別(農業、建築或工業)。
